主  旨:為鼓勵會員攝影創作、增進會員間情感,互相切磋影藝,特舉辦本攝影比賽。

主辦單位:台灣攝影學會 影賽委員會

參加資格:本會會員(限繳清99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)及本年度研習班學員。

題  材:限99年度北、中、南活動中心和幹部聯誼會所舉辦的三場人體攝影為主。

規  格:彩色、黑白照片不拘,長邊限7吋,張數、廠牌不限,不得裝裱。

收件日期:中華民國99年11月30 日截止,以收到件為準。

收件地點:241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

     (收件人:台灣攝影學會 影賽主席 許煉燦 先生收)

評審日期:中華民國99年12月12日(星期日早上九時)。

評審地點:本會會務中心(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)

得獎公佈:得獎名單公佈於〝台灣攝影〞月刊,並另行通知。

獎  勵:金牌獎:壹名 獨得獎牌乙座

         獎品 : 記憶卡 8G 壹片 或 隨身碟 8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。

     銀牌獎:貳名 獨得獎牌乙座

         獎品 : 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 4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。

     銅牌獎:參名 獨得獎牌乙座

         獎品 : 記憶卡 2G 壹片 或 隨身碟 2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。

     優選獎:十名 各得獎牌乙座

         獎品 : 複合式記憶卡讀卡機壹台(SD卡及CF卡均可使用)

     入選獎:三十名 各得獎狀乙張 (附獎各得DVD光碟10片)

     主席特別獎:壹名 入選張數最多者(最少6張以上),獨得獎牌乙座,防潮箱乙座

         (張數相同時以高獎位者得之)

頒  獎:於100年度會員大會頒發

附  則:一、金、銀、銅獎每人限得壹獎。

     二、參加作品背後須註明:作者姓名、題名、住址(請註明郵遞區號)、電話、會員號碼。

     三、得獎作品刊載於會刊或報章雜誌,不另給酬。

     四、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
     五、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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