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攝影學會新北市、台北市活動中心


福建土樓、惠安女風情、人體藝術及霞浦灘塗

民俗風情攝影旅遊創作團



領 隊:攝影家~林再生(榮譽理事長) 、王傳信(副理事長)、朱慶福(福建青年攝影家協會會長)

創作日期:5月9日至5月16共計八天七夜

D1、松山─廈門國際場,前往廈門集美藝術區專業攝影棚拍攝人體,晚餐後繼續人體棚拍,夜宿廈門酒店。

D2、早餐後前往南靖福建土樓,拍攝田螺坑土樓群人文、建築、夜色”四菜一湯”(曾被美國間諜衛星誤以為中國南方導彈發射基地),晚上入住塔下“福建土樓攝影創作基地”。

D3、清晨拍攝塔下村晨景,八點早飯後拍攝裕昌樓(東倒西歪樓),之後前往梅林拍攝“最精緻的土樓”懷遠樓”、建在沼澤地上的土樓”和貴樓、以及《雲水謠》影片外景地。中午在梅林吃午飯,下午拍攝素有地上北斗星之稱的河坑土樓群。晚飯後拍攝河坑土樓群焰火及土樓群夜景,晚上宿南靖大酒店。

D4、早餐後前往崇武拍攝中國獨特的惠安女風情、傳統服飾及漁作情形。晚上宿崇武大酒店。

D5、早餐後前往霞浦進行攝影創作,拍攝閩北壯闊的灘塗海景,浮標插竿的排灣、夕陽小舟、晨昏霞光。

晚上宿霞浦縣城。

D6、繼續在霞浦進行灘塗攝影創作,下午前往太姥山拍攝,晚上宿太姥山。

D7、清晨上太姥山拍攝海上日出,早餐後前往閩東連江縣創作。晚上宿連江縣。

D8、清晨拍攝海上漁排,閩東人文創作包含小腳女人,午後送團前往長樂國際機場。

(以上的行程領可視氣候、路況、潮汐海象作適當的調整)



團費:NT$38,000 ,若在4/10前報名可優待1,000元。

費用包含:台北、福州來回機票、模特兒、住宿、三餐、200萬平安險+10萬醫療險、遊覽車。

費用不含:護照、台胞簽證費用、行李。

訂金:每人6,000元,訂金請匯入 華南銀行板新分行,帳號175200001776,戶名: 范素枝 。

報名方式:新北市活動中心主任 / 陳文豐0918-036847,台北市活動中心主任 / 范素枝0910-969812

行前說明會:另行通知。

注意事項:

1. 凡患有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出行的疾病者請勿參加。

2. 創作點晝夜溫差較大,參加者準備防寒衣物及雨具、自用藥品。


姓名
身分證字號
出生年月日
聯 絡 電 話
行動電話
聯 絡 地 址
E-mail

保生文化祭

時間:4/7~6/3
地點: 大龍峒保安宮(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61號)
交通: 捷運圓山站2號出口,由庫倫街直走右轉大龍街約15分鐘路程即可到達。
電話:02-2595-1676

保生大帝聖誕 遶境踩街、放火獅逗熱鬧


保生大帝聖誕前一天(農曆3月14日,國曆4月16日),保安宮的廟埕廣場從早到晚熱鬧一整天,上午有「舞龍陣」等民俗藝陣表演,下午則有眾人歡欣鼓舞的遶境踩街活動。

每年的農曆3月15日(今年為國曆4月17日)是保生大帝聖誕日,大龍峒保安宮為恭祝主祀神明──保生大帝的聖誕,都會特別於每年農曆3月(今年為國曆4月7日)期間,舉辦為期長達兩個月的「保生文化祭」。


自1994年起舉辦的「保生文化祭」,活動特色在於將臺灣各地方不同特色的傳統民俗結合在一起,內容包括「民間劇場─家姓戲」、「遶境踩街」、「宗教祭祀」、「民俗技藝」、「古蹟導覽」等活動。


大龍峒保安宮,為國家二級古蹟,2003年保安宮古蹟修復更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文化資產保存獎。保安宮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,相傳保生大帝在年少時即精通醫藥,百姓深信其藥籤之靈驗,後世尊為「醫神」。



保生文化祭相關活動詳情請上網 http://www.baoan.org.tw 查詢。

節慶介紹:

咸豐四年,於現址建廟,光緒22年,日據初期受戰火波及,部份廟殿被燒毀,翌年修復。宣統一年(民國一年)增建前殿,所需中樑長32尺6寸,直徑2尺3寸,一時在台灣各地難尋,經禱告王公,欲購木材尺寸,早日如願。數日後,居民發現海中漂流大小杉木,隨浪漂至竹圍海濱,撿獲數大株,其尺寸應用在中樑和大小樑剛好,宛如訂貨,莫非輔信王公顯聖之結果,翌年花月竣工,並舉行前殿落成。


民國14年至民國59年期間,歷經四次增修建,始有今日之規模。民國79年12月10日凌晨四時,中殿電線不慎走火,引燃橫樑古木,搶救不及致全殿盡成灰燼,令人心痛不已,廟裡多尊神像幾乎無一倖免,所幸王公金身安然無恙,僅衣服及鬍鬚燒焦,令人覺得不可思議,咸認神明顯赫,眾信莫不感恩,積極展開重建,於民國80年農曆3月8日動工重建,並於民國84年農曆11月12日子時落成,舉行開光點眼安座大典,且於上午進行王公寶殿剪綵落成典禮,復於民國91年農曆11月下旬,啟建輔信王公來台一百五十週年五朝大典。

福海宮是大園鄉竹圍村居民宗教信仰中心,每年農曆三月八日是主神輔信王公的誕辰日,援例都會舉行盛大的過金紙火儀式,與獻演歌仔戲,更全天供應鹼湯圓,讓信眾呻平安免費吃到飽。上午在廟殿循古禮進行祝聖祭典三獻禮,在莊嚴肅穆的氣氛中,所有與祭者,皆以摯誠之心,向輔信王公行三獻古禮,儀式恭敬莊重。參與過神轎(四轎)有六十頂,午時在廟埕排列三排,轎伕自廟殿請出諸神尊,安座綁繫四轎內,並於下午一時起,現場所有四轎白轎伕二或四人肩扛著,開始進行熱身運動,自行運作旋轉,部份四轎愈轉愈快,轎伕四人中前後一人竟然抱著轎木,讓身體騰空飛行旋轉三、四圈始停止,所有四轎輪流在廟埕演出飛人畫面,這是福海宮廟會特色。



過火,意為袪邪、解厄以及洗滌神岩
周的污穢,並增加神威;信徒過火則有避邪、改運之效。首先由法師清淨場地,而所有參與過火儀式的工作人員,也需事先淨身,再請神岩H神力保佑過火儀式順利,然後持咒、安符、撒米鹽等,直到南北向火道準備完成。

國曆: 04月10日~04月10日
農曆: 03/08~03/08

地址:桃園縣大園鄉竹圍村6鄰65號


延伸閱讀
http://www.tps.org.tw/TPS/create/9204/

受文者:本會會員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年2月15日





主 旨:本會第二十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,謹訂定於一百年三月二十七日(星期日)

下午一時,假台北縣三重市社教館演議廳(三重市集美街60號2樓)召開,敬請準時出席。

說 明:1.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止,假三重市玫瑰公園舉辦大會杯少女人像攝影比賽。

2.三月二十七日中午一時起在『三重市社教館演議廳』報到繳費(常年會費$1800元),

領取資料,凡親自出席或委託者,均贈送2011年台灣攝影年鑑一本。

3.凡親自出席前400名者,加贈精美背心一件,因數量有限,不得委託代領,並且送完為止。

4.下午一時三十分起開會,頒發榮銜會士證書、沙龍、雙月影賽及藝術人體攝影比賽

獎牌、第四十三屆台灣影展獎杯獎品,以及會務報告、財務報告、選舉理監事、摸彩等。

5.為提昇大會高潮,全體理監事、友會及會友皆贊助豐富的摸彩品,有防潮箱、小家

電及攝影相關用品…等(大獎以親自出席者為限)。

6.為鼓勵中部及南部會員踴躍參加大會,本會提供中部及南部各兩輛遊覽車供會員搭

乘,名額有限請即早登記。



理 事 長 黃 顯 明



附 註:1.歡迎會友踴躍提供摸彩品共襄盛舉。

2.若蒙惠賜摸彩獎品請於三月二十日前寄至本會會務中心收

(地址:241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),或由本會各地區活動中心代轉至會務中心。

臺灣攝影學會第二十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


大會杯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



主  旨:為鼓勵會員攝影創作、增進會員連絡感情,相互切磋影藝,藉會員大會特舉辦本攝影比賽。

主辦單位:台灣攝影學會

大會杯主席:徐添福 先生

參加資格:本會會員(限繳清一百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,當日新入會會員同享權利)

題  材:會員大會當天所舉辦之少女人像攝影活動為限。

規  格:彩色、黑白照片不拘,長邊限7吋,張數、廠牌不限,不得裝裱。

攝影指導:由本會各縣市活動中心主任擔任攝影指導。

活動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。

活動地點:台北縣三重市社教館旁玫瑰公園

收件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卅日截止,以收到件為準。

收件地點:241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號

(收件人:台灣攝影學會大會杯主席 徐添福 先生收)

評審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七日(星期六 下午一時)

評審地點:台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--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號

得獎公佈:得獎名單公佈於五月份〝台灣攝影〞月刊,並另行通知頒獎時間。

獎  勵:金牌獎壹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16G 壹片 或 隨身碟8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銀牌獎貳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8G 壹片 或 隨身碟4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銅牌獎參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 2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優選獎十名:各得獎牌乙座(複合式記憶卡讀卡機壹台(SD卡及CF卡均可使用))。

佳作三十名:各得獎狀乙紙(附獎各得DVD光碟片10片)。

主席特別獎壹名:入選以上張數最多者,獨得獎牌乙座,防潮箱乙座

(張數相同時以高獎位者得之)。

附  則:

一、金、銀、銅獎每人限得壹獎。

二、參加作品背面須註明:作者姓名、題名、住址(請註明郵遞區號)、

電話、會員號碼。

三、得獎作品刊載於會刊或報章雜誌,不另給酬。

四、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轉贈模特兒。

五、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
一、主  旨:為提高攝影水準與攝影藝術,特舉辦自由題材攝影比賽,鼓勵同好廣泛涉獵各種題材,從而促進影藝之進步。

二、參加資格:本會會員、學員(具本會博學會士不得參加)

三、作品規格: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,長邊以7吋為限,不收裝裱或護貝作品。

四、材料張數:耗材不限(傳統、數位皆可),每人每次限提送作品10張以內。

五、收件日期:雙月月底截止收件(例1月2月作品,應於2月底寄達準3月評審)。

六、收件地點:241 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(會務中心),自由影賽主席洪春梅收。

七、評選日期:99年3、5、7、9、11月與100年1月止之第一個星期五(隨沙龍評審日期變動而異動)晚上08:00評審地點:台北縣三重市捷運路55號(會務中心)公開評審,7月及9月之評審地點將 分別改在中部地區及南部地區公開評審,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。(7.9月份作品請於評審日前一個星期前繳交)

八、評  選:由本會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選委員公開評選。(第一次評審日為99年3月5日評審)

九、積分辦法:金牌獎6分、銀牌獎5分、銅牌獎4分、優選獎3分、佳作獎2分、入選獎1分。

十、榮銜授與:參加該年度積分滿50分以上,且具本會會員資格授與優秀作家証書。

十一、每月獎勵:金牌獎:1名,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

銀牌獎:1名,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

銅牌獎:1名,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

優選:以投件張數為基準,每百張取三名(例:100張3名、200張6名) ,獨得獎狀乙張。

佳作:10名。 入選:若干名。

(註:月賽獎於下次評審日頒發。優選獎以上限得一獎。)

年度積分獎勵辦法:

第一名: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附獎防潮箱乙台(附獎由主席提供)

第二名: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附獎電子台燈乙台

第三名:獨得精美獎盃乙座。附獎電風扇乙台

以上年度積分需達40分以上方給獎。

第四名至第八名,各得獎牌乙面。

努力獎:如投滿60張,且無獲得積分前8名者,另頒給努力獎。

十二、頒  獎:在本會每年會員大會公開頒獎。

十三、附  則:1.參加作品應於作品背面註明月別、題名、姓名、會員編號、地址、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。

2.曾入選沙龍及影展作品不得參加,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
3.入選以上作品,本會有權於月刊上發表或展覽,不另給酬。

4.參賽作品如有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重覆者,遭檢舉經確認後取消該次積分。

5.參加作品如遇不可抗拒之損失或郵遞失誤恕難負責。

6.如有未定事項比照本會沙龍簡章。

7.凡參加本影賽者,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
雙月賽主席:洪春梅 副主席:黃瑞香(北區)、蘇崇智(中區)、方義雄(南區)

委 員:劉姵汝、何恭先、羅正明、曾慶順、何恭壜、陳源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