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攝影學會第二十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


大會杯少女人像攝影比賽簡章



主  旨:為鼓勵會員攝影創作、增進會員連絡感情,相互切磋影藝,藉會員大會特舉辦本攝影比賽。

主辦單位:台灣攝影學會

大會杯主席:徐添福 先生

參加資格:本會會員(限繳清一百年度常年會費之會員,當日新入會會員同享權利)

題  材:會員大會當天所舉辦之少女人像攝影活動為限。

規  格:彩色、黑白照片不拘,長邊限7吋,張數、廠牌不限,不得裝裱。

攝影指導:由本會各縣市活動中心主任擔任攝影指導。

活動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。

活動地點:台北縣三重市社教館旁玫瑰公園

收件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卅日截止,以收到件為準。

收件地點:241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號

(收件人:台灣攝影學會大會杯主席 徐添福 先生收)

評審日期: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七日(星期六 下午一時)

評審地點:台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--新北市三重區捷運路55號

得獎公佈:得獎名單公佈於五月份〝台灣攝影〞月刊,並另行通知頒獎時間。

獎  勵:金牌獎壹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16G 壹片 或 隨身碟8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銀牌獎貳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8G 壹片 或 隨身碟4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銅牌獎參名:獨得獎牌乙座(附獎獨得記憶卡 4G 壹片 或 隨身碟 2G 壹台(以上獎品二選一))。

優選獎十名:各得獎牌乙座(複合式記憶卡讀卡機壹台(SD卡及CF卡均可使用))。

佳作三十名:各得獎狀乙紙(附獎各得DVD光碟片10片)。

主席特別獎壹名:入選以上張數最多者,獨得獎牌乙座,防潮箱乙座

(張數相同時以高獎位者得之)。

附  則:

一、金、銀、銅獎每人限得壹獎。

二、參加作品背面須註明:作者姓名、題名、住址(請註明郵遞區號)、

電話、會員號碼。

三、得獎作品刊載於會刊或報章雜誌,不另給酬。

四、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,轉贈模特兒。

五、凡參加本比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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